原标题:福州长乐:融合履职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派员到长乐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聚焦“以检察融合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助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长乐区也获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
点线成面:筑牢家庭保护犯罪预防关
“妈妈,我们家没有好的家庭教育。你总是叫我读书,你都不爱我。”家庭教育主题电影《醒来2》公益观影活动上,7岁的明明(化名)哭着向在场人员分享感悟。
今年暑假以来,长乐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文明办等单位在辖区内260多个村(社区)、218所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观影活动,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传承好家风。
谈及捐赠《醒来2》影片的初衷,长乐一退休老教师高末学说道:“郑玉芳检察官曾多次与我分享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作为一名老师我深有感触,我希望买下这部电影让更多人看到,让更多家庭受益。”
“每个问题孩子既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也是家庭教育的受害者。”对这句话,长乐区检察院玉芳工作室负责人郑玉芳深有体会,她曾参与多名罪错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他们满身不良习性,却有着相似的家庭境遇,父母监管的暴力、缺失让他们逃离家庭,流入社会寻找伙伴。12岁的长乐男孩杨杨(化名)正是其中一个,他曾打电话到福州市检察院求助说,“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我管不了自己做坏事。”在收到市检察院移送的线索后,长乐区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立即带队前往杨杨就读的学校,与区委政法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召开个案联席会议。
会议上,与会人员了解到,杨杨之所以逃学、盗窃、打架与父母离异、监护缺位有关,同时,也看到了杨杨对家庭的渴望,他希望能获得家人的爱。基于此,检察官向杨杨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社工、老师一起对杨杨及家庭开展帮教、督促。三个月后,杨杨来到检察院与检察官谈心,他说:“长大后我想当一名警察。”从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到立志成为秩序的维护者,在杨杨的转变中,检察官真切地感受到了家庭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
现如今,长乐区已全面推开家庭教育工作,由区政府支持,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购买家庭服务辐射全区,并配备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讲师团;学校里开展了一期又一期的家庭教育论坛,优良家风家训代代相传;社区里家庭教育海报齐上墙,亲子活动中传来阵阵欢笑声;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心里一份份督促监护令的发出,手机上长乐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数字平台“玉芳e站”微信小程序内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在线指导督促……“六大保护”的联动融合,为长乐区未成年人打造了全方位家庭保护体系。
春蕾安全员:未成年人求助信号的“接收站”
在长乐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里,5岁的孤独症女童欢欢(化名)正扑向区妇联少儿工委会主任、春蕾安全员王巧鸿的怀中,周围的检察官、民政、残联工作人员望着这一幕欣慰地笑了。
欢欢与大家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极度危险的情况下。当时,欢欢的父亲因工作原因被困外地,独留欢欢在家多日无人照料。邻居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其所在社区“春蕾安全员”报告,后“春蕾安全员”将线索通过“玉芳e站”小程序强制报告至长乐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检察官立即指导“春蕾安全员”报警,连同公安、妇联、社区工作人员及时破门解救欢欢,将其暂时安置在救助中心,后续还召开了未成年人个案救助联席会议,为欢欢提供心理安抚、家庭教育、康复训练等多元救助,现欢欢已被父亲接回,妥善照料。该案例也入选了福建省检察机关“春蕾安全员”典型案例。
“春蕾安全员”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力量下沉至每一个村居、社区,通过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配合,进一步推动了侵害未成年人线索的有效发现与快速介入。它就像是未成年人求助信号的“接收站”,让每个未成年人的“求助声”有处可发、有人可听。“我们还曾接收到一名幼儿园老师关于幼女被侵害的强制报告线索,经过快速转接报告,现侵害人已被绳之以法。”王巧鸿说道。
近年来,长乐区检察院深入落实福建省检察院“春蕾安全员”机制,与区民政、妇联共签《关于建立长乐区“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工作机制也获得区人大支持,被列入《福州市长乐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现全区共有300余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的村妇联主席、儿童主任、志愿者担任“春蕾安全员”,他们分布在260多个村(社区)履行未成年人信息动态采集、问题线索报告、关爱特殊群体等职责,并链接区政府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网格化管理。同时,利用“玉芳e站”小程序畅通强制报告渠道,及时采取措施阻断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为未成年人汇聚一股“家门口”的专业力量。
融合聚力:构筑坚实的“六大保护”体系建设
“目前我们正进一步提质增效,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三大体系,一是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快速惩治体系;二是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救助体系;三是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同时,我们也在探索运用检察大数据,在督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常态化,督促相关单位履职规范化等方面走深做实。”日前,长乐区检察院向团省委介绍该院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情况,得到了团省委领导的肯定。
长乐区检察院始终坚持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与团区委、公安、法院、教育、民政等29家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单位建立合作框架协议,并利用“玉芳e站”小程序开展线上合作督促。实现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并达成“零容忍、重打击”的共识,形成精准打击合力,2022年以来,该院共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0件129人。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三个一”保护工作机制,即“第一时间报告、一站式取证、一揽子救助”,从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全方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帮助58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影,回归正常学习生活;坚持科学评估、精准分级干预,打造集训导、接受行为干预、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刑事处罚等干预手段于一体的阶梯式矫治体系建设,运用该机制妥善处理140名罪错未成年人,为长乐区未成年人构筑坚实的“六大保护”防护体系。
(陈艳妮 陈叶)(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