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妇联”合作模式 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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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5月17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全国第三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5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双方将深化“法院+妇联”合作模式,以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社会关爱“三位一体”的实质解纷为切入点,致力实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长效化。

“法院+妇联”合作模式 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图侵删)

据悉,《实施方案》共二十条,从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对象、范围,工作原则、职能分工、工作方式、法律后果以及联动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旨在充分发挥法院和妇联职能优势、拓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强化家事纠纷和未成年人纠纷“抓前端 治未病”的解纷效果,在合作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建立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家庭教育指导方式、联合普法宣传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目前,深圳11个基层法院中有6个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庭中设置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另有4个基层法院设有专门审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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