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生证明被冒领 五华检方制发检察建议助换证
“6年了,我终于可以回老家给我儿子落户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了来自陈甲的感谢。
1994年,陈甲与陈乙登记结婚。2012年,他们的孩子陈丙在昆明某医院出生,但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2016年,双方协议离婚,陈丙由陈甲抚养。
2017年,陈乙到医院领取了陈丙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信息新生儿为丁某,母亲陈乙,父亲丁甲。
2018年,陈甲准备回老家为陈丙办理落户登记,到医院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被告知已被陈乙领取。几经周折,陈甲发现陈乙到医院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遂向医院申请撤销原《出生医学证明》,重新签发。但因所持材料无法证明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医院不能直接予以换发。多方奔走却无法获取《出生医学证明》,陈甲苦恼不已。
今年3月,陈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此时诉讼请求已过起诉期限,法院如依法直接裁判,当事人可能陷入程序空转。五华区人民法院将线索移送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由检察机关重开程序,依职权开展监督。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向卫健部门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文件规定、调取医院病历及签发的证明档案等材料方式,全面深入调查,确认陈丙系陈乙在医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系陈乙与丁甲合谋为丁某冒领。
结合调查结果,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围绕该案组织召开听证会,会上,听证员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经过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可以认定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应当予以换发。随后,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医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出生医学证明》予以换发。日前,医院采纳了检察建议,为陈丙换发《出生医学证明》,该起多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