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钱兴志——巧解群众心中“千千结”

自担任昆明市禄劝县茂山镇甲甸村法律明白人以来,钱兴志用贴心、暖心、实心的法律服务投身法治实践,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他的努力下,该村村民学法守法意识得到提高,打通了乡村建设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基层普法的宣传员
钱兴志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多年的工作经验让他意识到,老百姓不学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是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源之一。结合辖区特点,他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火塘普法、双语普法、入户宣传等形式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向村民进行普法宣讲。
在工作中,钱兴志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普法工作相结合,坚持“以案说法、以法促调、以调促宣”的原则,将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
做群众的贴心人
不久前,甲甸村闪片房村小组一名91岁老人因不慎摔伤导致股骨骨折,造成行动不便、生活难以自理且无经济来源,兄弟两人为此大动干戈,推卸责任,不赡养老人。
钱兴志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上子女,“我弟弟离开家20多年了,从未给过我父亲生活费,并没尽到一个儿子的责任,为什么现在还要我出赡养费用?”钱兴志和调解员一边耐心倾听老人儿子的委屈和抱怨,一边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案例进行释法说理。
“百善孝为先,亲情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赡养老人是儿女责无旁贷的义务……”经过两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会承担赡养义务,约定两人轮流照顾父亲,共同承担父亲的生活费、医药费等。
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钱兴志尽责尽力投入普法与人民调解工作中,耐心讲解法律知识,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及时化解群众心里“千千结”,架起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本报记者 李艳
(云南法制报)